服務條款
本文件為繁體中文的參考翻譯版本,以韓文版為準;內容若有出入,以韓文版為優先。韓文原文
第1條(目的)
本條款規範 파피스튜디오(PAPE,以下稱「營運者」)所提供之 Wake App 及相關服務(以下稱「服務」)的使用條件,以及營運者與使用者之間的權利與義務。
第2條(定義)
- 「使用者」是指同意本條款並使用服務的人。
- 「群組」是指以邀請碼聚在一起的使用者所組成的團體。
- 「叫醒」是指使用者讓同一群組內其他使用者的裝置響起鬧鐘的功能。
- 「錄音」是指使用者放入叫醒或鬧鐘中、10 秒以內的聲音(免費為 3 秒),包含親自錄製的聲音,以及 Wake+ 使用者從自己的影片中取出的聲音。隨錄音一併傳送的一張照片或無聲、5 秒以內的短影片片段(以下稱「附帶照片、影片」),比照錄音適用本條款。
- 「Wake+」是依第5條之二以付費方式提供的訂閱服務。
- 「營運政策」是具體規定禁止內容與檢舉、處分、著作權通報程序的營運政策頁面,屬本條款的一部分。
第3條(條款的效力與變更)
- 使用者於首次啟動 App 時同意本條款與隱私權政策(啟動畫面上有兩份文件的連結),本條款即適用。
- 營運者在不違反相關法令的範圍內,得修改條款。修改時,會在施行 7 日前(對使用者不利或重要的變更為 30 日前)透過 App 或本頁面公告變更內容、理由與施行日。
- 此時,也會一併告知:若使用者至施行日前未表示拒絕且繼續使用,視為同意修改後的條款。若不同意修改後的條款,可停止使用並刪除帳號。
- 本條款未規定的事項,依相關法令與一般交易慣例。
第4條(使用契約)
- 服務無須註冊,以 App 所建立的匿名帳號與名字使用。
- 僅限年滿 14 歲者使用。
- 匿名帳號儲存在裝置上,因此刪除 App 或更換裝置時,可能會失去群組與紀錄。使用者如有需要,可選擇性連結 Apple 或 Google 帳號,如此即使更換手機或重新安裝 App,也能找回同一個帳號(群組、紀錄、Wake+ 使用權益)。連結並非義務,連結資訊的處理依隱私權政策。
- 一個帳號同一時間只能在一支手機上使用。在其他手機以同一帳號登入時,該手機會接手此帳號,原先的手機則會登出。群組、紀錄與 Wake+ 使用權益存在於帳號而非手機上,因此會原樣轉移。
第5條(服務內容)
提供建立與加入群組、允許叫醒、即時與預約叫醒、錄音叫醒、確認叫醒狀態、查看排行等功能。基本功能免費,部分功能以付費訂閱 Wake+ 提供(第5條之二)。因營運需要,得新增、變更或中止功能。重要變更會事先公告。
第5條之二(Wake+ 付費訂閱)
- Wake+ 是每月自動續訂的訂閱。提供錄音 10 秒、錄音叫醒次數不受限制、任務叫醒、重複鬧鐘、我的鬧鐘的錄音與影片聲音及任務、重聽收到與傳送的錄音(2 週)、語音庫等,App 的 Wake+ 說明畫面所載的功能。價格與付款週期,會在購買前以使用者的貨幣顯示於 App 與付款的商店(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)。
- 付款在 iPhone 上向使用者的 Apple 帳號(App Store)收費,在 Android 上向 Google 帳號(Google Play)收費,付款與收據依各該商店的政策。營運者不會收到信用卡號等付款方式資訊。訂閱連結到 Wake 帳號,在以同一帳號登入的其他手機上也能使用。
- 自動續訂與取消:若未在目前訂閱期間結束至少 24 小時前取消,將以相同條件自動續訂。取消與管理可隨時在付款商店(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)的訂閱設定中進行(也可從 App 的 Wake+ 說明畫面上的「管理訂閱」按鈕前往)。取消後,從下次續訂起不再扣款,已付費的期間結束前仍可使用 Wake+。
- 價格、權益變更:調漲訂閱價格或減少權益時,將於適用 30 日前透過 App 與本頁面公告。商店須通知使用者並取得同意的變更,也會依該程序辦理,使用者可在續訂前隨時取消。
- 撤回訂購與退款:使用者可依《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》(전자상거래 등에서의 소비자보호에 관한 법률),自付款日起 7 日內申請撤回訂購。不過,Wake+ 屬數位內容,對於已提供並開始使用的部分,在法令規定的範圍內,撤回訂購可能受到限制。本條款並不限制法律所保障的使用者權利,也不會對所有購買一律適用不得退款。
- 因付款由商店處理,退款與撤回訂購請向各該商店申請。Apple 請至 reportaproblem.apple.com,Google Play 請從 Google Play 的訂單紀錄申請(Google Play 於購買後 48 小時內可直接向商店申請退款,之後則引導向開發者洽詢)。若商店的程序有困難,請向營運者洽詢。退款一經核准,自該時點起即終止 Wake+ 的使用權限。能否退款及金額,依商店政策與法令。
- 未成年人:未滿 19 歲的使用者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而訂閱時,使用者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得依《民法》(민법)撤銷該次購買。請依上述方式申請退款,或告知營運者。
- 刪除 Wake 帳號,商店的訂閱也不會自動取消。請在刪除帳號前先取消訂閱。
- 因營運者的過失致使用者無法使用 Wake+ 時,依相關法令與《消費者爭議解決基準》(소비자분쟁해결기준)予以補償。
- 免費可使用錄音 3 秒,以及錄音叫醒的前 10 次(每個帳號、每台裝置各一次)。若要以對使用者不利的方式變更免費使用範圍,將於 30 日前公告。
- 優惠券:優惠券可讓使用者在券面所載期間內使用 Wake+。同一張優惠券每個帳號只能使用一次(同一支手機也只能使用一次),不得兌換現金或退款,並可能有使用期限。以不正當方式取得或使用的優惠券,以及由此獲得的使用權益,得予取消。Android App 在 Wake+ 畫面的優惠券輸入處使用。iPhone 則以 Apple 的優惠代碼提供,點 App 內的「輸入優惠券」會開啟 Apple 的代碼輸入畫面(也可在 App Store 中輸入)。優惠代碼由 Apple 處理,每個 Apple 帳號只能使用一次,期間結束後不會自動扣款。
第6條(服務的性質與鬧鐘運作的限制)
使用者確認並同意下列事項。
- 對於考試、上班上學、交通、工作、服藥、與醫療或安全相關的行程等,所有錯過可能造成損害的行程,務必同時使用裝置內建鬧鐘等其他方式。
- 不將 Wake 當作醫療器材、緊急警報、安全裝置或業務必要的通知手段使用。
- 將 Wake 當作唯一的起床手段所造成的結果,由使用者自行負責。
第7條(使用者的義務與禁止行為)
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行為。這些規定不僅適用於錄音、附帶照片、影片,也適用於名字(暱稱)與群組名稱。
- 對方不願意卻反覆叫醒、騷擾、威脅或跟蹤的行為
- 傳送辱罵、仇恨、歧視、性相關內容、暴力內容,或含有他人個人資料的錄音、附帶照片、影片的行為
- 傳送非法拍攝物、涉及兒童及少年的性相關內容、煽動自殘或自殺的內容等違法或危險內容的行為
- 未經授權,將他人的音樂、影片等著作作為錄音、附帶照片、影片上傳或傳送的行為(自影片取出聲音、畫面時,只能使用自己拍攝或有權使用的影片)
- 冒充他人,或擅自散布邀請碼使陌生人加入群組的行為
- 發送廣告、宣傳、垃圾訊息,或蒐集其他使用者資訊的行為
- 買賣或出借帳號或 Wake+ 使用權益,以不正當方式取得或使用優惠券、付款、免費優惠的行為
- 使用自動化工具、逆向工程、對伺服器造成過度負載,或繞過安全設定的行為
- 違反法令或公共秩序的行為
營運者對上述令人不快或有害的內容與騷擾,一律不予容忍(零容忍)。具體範例與處理標準載於營運政策。
使用者應對自己的裝置與帳號管理負責,他人使用該裝置所造成的結果,也由使用者負責。
第8條(檢舉、封鎖與使用限制)
- 使用者可在 App 中封鎖其他使用者。封鎖後雙方無法傳送叫醒,已設定的預約也會取消。封鎖可隨時在設定中解除。
- 使用者可在 App(群組畫面的成員卡片、鬧鐘畫面)中檢舉不當的使用者或錄音、附帶照片、影片。檢舉一事不會通知對方。營運者收到檢舉後,會努力在 24 小時內審核並採取必要措施。
- 一經確認違反第7條,營運者得依違規程度,刪除內容、警告、限制功能或刪除帳號。遇到違法內容或擔心對他人造成急迫危害等緊急情況,會先採取措施、事後再通知;其他情況則以 App 畫面或使用者留下的電子郵件等說明理由。對於沒有聯絡方式的匿名帳號,可能無法通知。
- 對措施有異議的使用者,可寄信到 wake.official.kr@gmail.com 申請重新審查,營運者會在 10 日內回覆。
- 與犯罪有關的內容(尤其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物),得依法令通報偵查機關或配合偵查。
- 營運者不會事先審查所有錄音與對話,也沒有這項義務。不過收到檢舉時,會依上述程序處理。
第9條(使用者內容與使用者之間的關係)
- 錄音的權利屬於錄製該錄音的使用者,使用者必須擁有所上傳錄音所需的權利。使用者允許營運者在提供服務(儲存、傳送、播放)及處理檢舉、因應法律需要的範圍內,使用錄音、附帶照片、影片。營運者不會將其用於廣告、宣傳,或公開於與提供服務無關之處。
- 權利人通報著作權侵害時,營運者會依營運政策的著作權侵害通報程序審核後,得刪除相關錄音、附帶照片、影片或限制其使用,上傳的使用者可提出異議。
- Wake+ 使用者在傳送錄音後 2 週內,可重聽或存入語音庫(存入語音庫的錄音,保存到使用者刪除為止)。錄音為因應檢舉、爭議而保存,自傳送日起滿 30 日即從伺服器完全刪除,處理中檢舉所涉及的錄音,得保存到處理完畢為止。附帶照片與錄音保存相同期間,附帶的影片片段在接收端手機下載後不久(約 10 分鐘左右)即從伺服器刪除,即使未能下載,也會於 24 小時後刪除(附在已開啟的重複鬧鐘上的影片,則保存到關閉重複為止)。因此,若檢舉較晚提出,營運者可能無法確認附帶影片的內容,此時將依檢舉使用者的說明與是否反覆發生來採取措施。
- 使用者所上傳或傳送內容的責任,由該使用者負責。營運者沒有介入使用者之間爭議的義務,除非營運者有故意或重大過失,否則不對由此產生的損害負責。
第10條(服務的變更、中止與終止)
營運者得變更或中止服務的全部或一部分。除難以事先通知的緊急情況外,會於 30 日前透過 App 或本頁面公告。服務終止時,使用者資料將依隱私權政策刪除,因此使用者應事先自行保存所需的內容。因營運者的事由終止服務,或大幅縮減付費功能而 Wake+ 訂閱期間尚有剩餘時,對於剩餘期間,將依法令辦理退款,或引導使用商店的退款程序等,以合理的方式處理。
第11條(刪除帳號)
使用者可隨時刪除帳號與資料。已連結 Apple 或 Google 的帳號,請透過 App 的設定 → 帳號管理 → 刪除帳號辦理:刪除後會立即退出所有群組、取消預約鬧鐘,並在所有裝置登出;帳號與資料保留 30 日,期間以同一個 Apple 或 Google 帳號重新登入即可復原,滿 30 日後刪除且無法復原。未連結的匿名帳號可透過設定 → 刪除我的資料並離開立即刪除,且無法復原。若已刪除 App,可依刪除帳號與資料說明以電子郵件申請刪除。詳細內容依隱私權政策。
第12條(責任的限制)
- 營運者對於因天災、停電、電信業者、雲端、Apple、Google 等第三方服務的故障或政策變更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提供服務,不負責任。
- 營運者對於因第6條所列事由導致鬧鐘延遲或不響所造成的損害、使用者之間的爭議,以及因使用者傳送的錄音或行為所造成的損害,不負責任。
- 營運者不保證使用者透過服務所得到的資訊或結果,對於超出通常損害的特別損害、間接損害及所失利益,不負責任。
- 本條規定於營運者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,以及法令上不得限制的責任,不適用。
- 營運者被認定應負責任時,損害賠償的範圍與方式依相關法令與《消費者爭議解決基準》。
- 本條款的任何規定,都不限制使用者依消費者保護法令等相關法令所享有的權利。
第13條(使用者的賠償責任)
使用者因故意或過失違反本條款或法令,致營運者或第三人受損害時,使用者應賠償該損害。因使用者的違規行為,第三人向營運者提出異議或請求損害賠償時,營運者會通知使用者並與其協商,因使用者的過錯而由營運者負擔的正當費用,由使用者負擔。
第14條(年齡)
服務僅限年滿 14 歲者使用。建議未滿 19 歲的使用者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再使用,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而訂閱的付費訂閱,可依《民法》撤銷(第5條之二)。經確認未滿 14 歲時,將刪除帳號。
第15條(通知)
營運者對全體使用者的通知,以 App 內公告或本頁面刊載的方式為之;對特定使用者的通知,則以 App 畫面或使用者留下的電子郵件等可聯絡的方式為之。難以個別通知時,以前述的全體通知代替。
第16條(爭議解決與準據法)
與服務使用有關的詢問與申訴,請透過 App 的設定 → 聯絡我們,或寄到 wake.official.kr@gmail.com。營運者會迅速處理受理的申訴並告知處理結果。營運者與使用者應致力圓滿解決爭議,無法解決時,消費者可向韓國消費者院(한국소비자원,電話 1372)申請諮詢或爭議調解。爭議適用大韓民國法律,訴訟依《民事訴訟法》(민사소송법)規定的管轄法院進行。
第17條(條款的可分割性)
本條款的部分條文即使無效或無法執行,也不影響其餘條文的效力。
第18條(營運者資訊)
| 商號 | 파피스튜디오 (PAPE) |
|---|---|
| 代表人 | 김진경 (Jin Gyoung Kim) |
| 事業者登錄號碼 | 257-21-02458 |
| 通訊販賣業申報號碼 | 免申報(依《通訊販賣業申報免除基準公告》(통신판매업 신고 면제 기준에 대한 고시)——前一年度交易未滿 50 次)。完成申報後,會將號碼填寫於此 |
| 地址 | (22143) 인천광역시 미추홀구 경원대로 884, 106동 1803호 106-1803, 884 Gyeongwon-daero, Michuhol-gu, Incheon 22143, Republic of Korea |
| 聯絡方式 | 電子郵件 wake.official.kr@gmail.com · App 內設定 → 聯絡我們 |
| 主機代管服務提供者 | Supabase, Inc.(伺服器與資料庫位於大韓民國首爾區域) |
附則
本條款自 2026年9月18日起施行。
2026年10月4日修訂(第2條、第6條、第9條的附帶照片、影片)自提供在朋友叫醒中附加照片、影片的功能之日起施行。
2026年11月3日修訂(第2條營運政策、第3條變更公告、第4條帳號連結與一帳號一手機、第5條之二優惠券、撤回訂購、價格變更、未成年人、第6條至第10條與第12條至第16條的補充、第11條刪除說明、第18條營運者資訊、新增營運政策頁面)因 App 尚未上架,與公告同時施行。
2026年9月29日公告的修訂(第2條錄音長度與 Wake+ 定義、第5條、第5條之二、第6條、第9條錄音保存、第10條、第12條)自 Wake+ 開始販售與免費使用額度開始之日起施行。